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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聘用、後培訓」計劃
目標
本局自2015-16年度起,推行「先聘用、後培訓」計劃(下稱「計劃」),目的為鼓勵潛在勞動力投入就業市場,以協助紓緩就業市場人手不足的情況。「計劃」的目標對象主要為婦女及料理家務者。
「計劃」內容
參與「計劃」的僱主1除了提供合適的職位空缺外,並會因應學員的家庭崗位需要,調整學員的工作時間及休假安排,以及提供在職培訓和配套支援措施,鼓勵他們留職。本局委任的培訓機構會協助僱主進行招聘,並為受聘學員於工作時間內提供指定培訓課程,學習相關的工作技能及知識,以協助他們正式投入日常工作。
查詢
有關計劃詳情,請致電本局熱線182 182或向培訓機構查詢。
1一般而言,參與「計劃」的僱主應具備以下條件:(a)就相關工種提供足夠的職位空缺;(b)提供可配合目標對象(即中年婦女及料理家務者)照顧家庭需要的工作時間(如週日定更、週末及假日定休);(c)聘用期不少於一年,並以「連續性合約」聘用學員(即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d)實際薪金不低於市場水平;(e)相關工種的入職條件及培訓需要與本局的服務對象及培訓課程相符;(f)僱主沒有涉及負面消息;以及(g)有意參加勞工處「中高齡就業計劃」。
「先聘用、後培訓」計劃宣傳單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