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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再培训局明日(12月1日)起放宽课程报读资格

雇员再培训局将于本年12月1日开始,把服务对象范畴扩大至涵盖15岁或以上、及具副学位或以下教育程度的合资格雇员,即在港不受限制居留或受雇的人士。

配合放宽服务对象的年龄和学历限制,雇员再培训局会于12月1 日起取消申请人须具两年工作经验的规定,并增拨资源,按市场需要增加培训名额和开发新课程,为更多有需要的人士提供适切而具备就业前景的培训课程,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再培训局已通过在本年度(即2007-08年度)增加约一万个全日制就业挂钩课程名额。而特为新增服务对象群而设的新课程,预计可于2008年4月起陆续推出,让学员有更多元化的选择,回应不同人士的就业期望和需要。

雇员再培训局及部分培训机构已推行五天工作制,有意报读或查询课程资料的人士,在办公时间外可到再培训局辖下两所再培训资源中心或其他周末开放的培训中心查询或报名。再培训资源中心及各培训中心的地址、电话及开放时间载列于雇员再培训局网页:http://www.erb.org。雇员再培训局备有课程查询热线(2311 6696),于办公时间内(星期一至五,早上九时至晚上七时)有专人接听,于其余时间可作留言录音,办事处职员于办公时间内再作跟进。

再培训局开办的就业挂钩课程,目的是协助失业人士掌握新技能以重投劳动力市场,但个别涉及须持牌工作或受其他法例规管才能入职的工种,例如保安及物业管理、外游领队等,只能接受18岁或以上人士报读有关课程。有意报读人士,请先行向有关的培训机构查询。

再培训局正就提升本局运作及服务水平、界定未来发展路向进行全面及策略性的检讨,并将于本年底完成。再培训局会在稍后就检讨的结果及建议咨询有关人士的意见。

雇员再培训局强调会继续以负责任和审慎的态度来妥善运用再培训计划的经费,确保公帑用得其所,投资在本港的人力资源上,不负社会和市民大众的期望。

发布日期:30/1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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