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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则传媒报导的回应

就有传媒报导关注到本局在扩大服务对象后的情况,本局谨有以下回应:

报导指「本局变质,新增课程似助青年增值多于中年再培训」。本局多年来的主要服务对象为30岁或以上,中三学历程度或以下的失业人士。查本局于去年12月起放宽服务对象至涵盖15岁或以上,具副学位或以下教育程度的人士,乃因应政府于2007年10月的决定而执行。本局为此于较早前已宣布本局的新定位、新愿景和新使命等,对香港的人力发展作出更大的承担。

然而本局须强调,本局仍是以基层失业人士为核心,并照顾其他弱势社群和失业、待业人士。在本年度的课程规划中,超过七成的课程仍是适合三十岁或以上,初中学历或以下人士修读。

本局现与近70间委任培训机构,携手推动「人才发展计划」,推出近100项新课程,使课程总数增至约250项,范畴涵盖金融、财务、保险、地产、物业管理、旅游、展览、酒店、零售、物流、资讯科技、设计、采购、保健、康体、美容及餐饮等具前景的行业,配合不同失业或待业人士的需要,并提供个人素养及基础技能(即语文,运算及资讯科技应用)之培训,冀望为知识型经济的香港提供灵活、优秀、适应力强的人才。局方一直坚持培训课程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本,所有工作均是以协助失业/待业人士获取认可资历、增值自强为目的。

对于报导中指自本年一至六月的申请中,有四成二是新的年轻服务对象。查实本局当时回应该传媒时,已提供去年12月至本年6月的数字,并清楚说明有四成二是新增服务对象,即包括三十岁以下,以及三十岁或以上而学历在中四至副学位程度的人士。事实上,由去年12月扩大服务范围起至本年六月,再培训局总共接获约59,000个申请,其中约25,000个属于新服务对象的申请,当中30岁或以上,拥有中四至副学位学历的人士有19,000人(占新服务对象的76%);6,000人(24%)为30岁以下人士。属于15至19岁组群的报读人数仅有1,000人。

对于该传媒指称其具备大学学历的记者也能成功入读课程,本局对该名记者虚报资料错误引导培训机构表示遗憾。该名记者在申请表上报称其最高学历为中七,并为失业人士,之前从事零售工作,又于面试时表示家中有长者,故具备照顾长者的经验。

报导指该名记者已有学位,倘若属实,该名记者的行为,已抵触了再培训条例,而在报名表格上,该记者签署确认填报的资料均确实无误。报名表上已注明,如有失实虚报,局方有权将个案交予警方调查,或根据雇员再培训条例第25条向该学员追讨法律责任。

至于报导中指有年青学员「纯粹以兴趣报读」,查就业挂钩课程只为失业或待业人士而设,而本局就课程行政安排订有指引,培训机构应按照指引,为每个申请入读就业挂钩课程的申请人进行面试,以确定他们是否具备就业意欲和适合入读该课程。本局了解到该培训机构已按照程序处理该名学员的入读申请,而该学员当时亦表明受训后有志从事相关的工作。

然而本局亦关注如何加强培训机构审核申请人的入读机制,以防止滥用,尤其是针对年青失学人士,本局将会考虑要求年轻的申请人提供其失学的证明,并将加强抽查,以确保本局投放于课程和服务的资源用得其所。

本局一直以来,对培训机构均订有明确的课程成效指标,包括学员入读课程的比率要达85%、学员毕业的比率须达80%,而学员的就业率亦须达到70%等。本局会参考这些表现指标来分配学额予各培训机构,确保所有课程均是具备市场需求,而机构所取录的学员亦有志投身劳动力市场。

此外,就外佣雇主征款方面,由于过去数年受到数名外佣提出司法复核的影响,本局一直未能动用该笔征款。政府于去年十月提出本局由2007年12月起扩大服务范畴并可运用该笔征款,本局才能具体规划新课程和新服务,以配合整体服务对象的需要和本局的新发展路向。

透过与培训机构的合作,本局会提供更多元化的优质培训课程和服务,提升劳动人口的技能及质素,支持他们自强增值,俾能人尽其才,以达到本局的新愿景:「为知识型经济的香港提供灵活、优秀、适应力强的人才。」

本局会坚持信念,紧守岗位,努力不懈,确保公帑用得其所,投资在本港的人力资源上,期望得到更多人的了解和认同,亦不会令一贯支持再培训局工作的广大社会人士感到失望。

发布日期:8/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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