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企業」整體表現報告

僱員再培訓局推行「ERB人才企業嘉許計劃」(下稱「嘉許計劃」),表揚在「人才培訓及發展」工作有卓越表現的機構為「人才企業」。「嘉許計劃」分為「一般企業」、「中小企」及「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及非政府機構」三個組別,由獨立技術顧問就「倡導學習文化」、「資源規劃」、「培訓及發展系統」、「績效管理」及「人力發展層面的企業社會責任」五方面,評審機構在「人才培訓及發展」方面的整體表現及其系統的完善程度。至2024年8月,共有561間機構獲嘉許為「人才企業」。

2023-24年度共有81間機構獲首次嘉許為「人才企業」,包括46間一般企業、29間中小企,以及6間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及非政府機構,涵蓋約20個行業,合共聘用超過4萬3千名員工,全年為員工提供超過100萬小時的培訓,平均每名員工接受25小時培訓。

再培訓局整合了81間「人才企業」在「倡導學習文化」、「資源規劃」、「培訓及發展系統」及「績效管理」四個範疇的表現數據,並按機構組別分別編成整體表現報告,摘要如下:

1. 倡導學習文化

■ 「一般企業」及「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及非政府機構」組別中,分別有89%及83%的機構有制訂機構願景、使命及價值,亦包含重視人才培訓及發展的訊息;此外,「一般企業」及「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及非政府機構」組別中,分別有91%及83%的機構高層管理人員會就機構的培訓及發展政策及策略給予指導及建議;而「一般企業」及「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及非政府機構」組別中,分別有85%及83%的機構高層管理人員會擔任培訓活動講者。至於「中小企」組別,97%的高層管理人員會就培訓及發展的工作提供方向,以配合業務發展需要;93%的高層管理人員會參與檢視及批核培訓及發展策略及預算,以及90%的高層管理人員會參與培訓及發展活動以倡導學習文化。

■ 「一般企業」及「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及非政府機構」組別中,分別有72%及83%的機構已成立包括高層管理人員參與的管理委員會,並將員工培訓及發展納入常設議程。

■ 「一般企業」及「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及非政府機構」組別中,分別有80%及83%的機構將員工培訓及發展列入高層管理人員的績效表現指標內。

2. 資源規劃

■ 「一般企業」組別中,平均每名培訓導師(包括培訓部門及營運部門的培訓導師)需要培訓45名全職僱員,「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及非政府機構」組別則為113名全職僱員。

■ 「一般企業」組別於培訓及發展方面的總直接支出對比工資總額的平均百分比約為28.2%;而「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及非政府機構」組別則約為2.1%。

■ 「一般企業」組別中,89%機構有使用外間培訓資源;而「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及非政府機構」組別中,全部機構都有使用外間培訓資源。

■ 「中小企」組別中,有86%機構有專責或兼任員工統籌培訓事務,另有97%機構有為員工提供培訓資助。

3. 培訓及發展系統

■ 「一般企業」及「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及非政府機構」組別中,較多採用的培訓模式包括「課室教學」及「電子自學平台」;而「中小企」組別較集中採用「傳統自學資源」及「在職培訓及職位調動計劃」。

■ 「一般企業」組別中,每名全職僱員的平均全年培訓時數為29小時;而「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及非政府機構」組別則為31小時。

4. 績效管理

■ 「一般企業」及「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及非政府機構」組別評估培訓及發展活動的績效指標主要採用「培訓活動的可量化評分」、「參加者的口頭意見」、及「員工對培訓及發展工作的滿意度」。

■ 「中小企」組別中,則較多機構以「參加者的口頭意見」、「員工對培訓及發展工作的滿意度」及「員工流失率」作為評估培訓及發展活動的績效指標。

如欲進一步了解上述數據,請參閱2023-24年度「ERB人才企業嘉許計劃」-「人才企業」整體表現報告(英文版本)。
■ 下載「人才企業」整體表現報告 - 一般企業組別
■ 下載「人才企業」整體表現報告 - 中小企組別
■ 下載「人才企業」整體表現報告 - 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及非政府機構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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