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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
1. 課程發展及審批委員會
職權範圍
(一)根據本港的經濟及勞動力市場情況,發掘具市場潛力的行業和工種,制訂及定期檢討培訓課程的發展路向和策略,並向全局建議全年培訓學額及各類課程的學額分佈;
(二)制訂學額分配機制並適時進行檢討,以及根據機制及其他相關準則、年度培訓規劃及撥款申請,審視辦事處所建議各培訓機構可獲得分配的學額,並提交全局確認;
(三)根據各類培訓服務對象的培訓及就業需要、行業的需求,以及「行業諮詢網絡」的意見,發展配合市場需要的培訓課程及培訓計劃,審批辦事處及各培訓機構提交的新培訓課程及計劃建議;
(四)審議修訂現有培訓課程及計劃的建議,檢視停辦課程名單,以確保其貼近市場及行業需要;
(五)監察辦事處審批培訓機構提交的增撥課程學額申請及相關預算,以及按季度審視培訓課程的開辦情況;
(六)制訂及檢討各項課程行政相關政策;及
(七)審議「行業諮詢網絡」的成立或檢討,以及技術顧問的申請及委任事宜。
成員名單
召集人 |
成員 |
秘書 |
---|---|---|
鄭惠貞女士, JP |
黃雅麗女士 |
經理(課程行政) |
# 增選委員
2. 質素保證及覆核委員會
職權範圍
(一)審批成為本局新培訓機構的申請及取消現有培訓機構開辦課程資格的建議;
(二)制訂培訓課程及支援服務的質素保證策略和執行機制;
(三)釐訂及監察培訓課程的成效指標及整體表現,並按需要進行檢討;
(四)監察支援服務營運機構的質素保證及成效指標表現;
(五)監察及評核培訓機構開辦培訓課程的教學質素、成本效益及行政安排;
(六)監察培訓課程統一評估工作的推行和發展狀況,並審視學員的評估成績;及
(七)監察公眾人士及學員作出的投訴,並在有需要時覆核個別投訴個案的調查結果。
召集人 |
成員 |
秘書 |
---|---|---|
陳智軒教授 |
王祖興先生, JP |
經理(質素促進) |
3. 公關推廣及支援服務委員會
職權範圍
(一)審議辦事處擬定的公關及宣傳推廣策略,以及年度工作規劃;
(二)就提升本局公眾形象及品牌的宣傳推廣計劃,提供意見,並監察成效;
(三)發展配合市場需要的支援服務,審批與支援服務有關的投標項目及其他建議;
(四)釐訂支援服務營運合約的成效指標;
(五)審議辦事處建議的大型公關及宣傳推廣活動,並批核相關的投標項目;及
(六)監察培訓機構就本局課程及支援服務推行的公關及宣傳推廣活動的成效。
召集人 |
成員 |
秘書 |
---|---|---|
吳傑莊議員, MH, JP |
趙慧嫻女士 |
經理(傳媒及對外事務) |
# 增選委員
4. 財務及行政委員會
職權範圍
(一)審議辦事處僱員的聘用和薪酬福利政策及提交全局通過,並制訂其他人事政策;
(二)監察辦事處的職員編制,並向全局建議副行政總監級別人員的任免;
(三)審議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和年度財務報告及提交全局通過;
(四)監察本局的收支及財務狀況;
(五)就「僱員再培訓基金」的投資策略向全局提交建議,並監察基金的投資活動和表現;
(六)制訂及檢討本局的採購政策,並批核大型投標項目(培訓課程及服務計劃和公關及宣傳推廣項目除外);及
(七)制訂及檢討本局的資訊科技政策,包括資訊科技保安政策,並監察其推行進度。
轄下投資小組
(一)就「僱員再培訓基金」的投資目標、策略及指引,提供意見及按需要提交建議;
(二)因應投資市場的情況及本局的需求,提供投資建議;及
(三)就辦事處經辦的日常投資事宜,提供意見。
召集人 |
成員 |
秘書 |
---|---|---|
黃傑龍教授, BBS, JP |
李永富先生 |
經理(財務及會計) |
召集人 |
成員 |
秘書 |
---|---|---|
余鵬春先生, GBS, JP |
黃傑龍教授, BBS, JP |
副經理(財務及會計) |
5. 審計委員會
職權範圍
(一)監察辦事處的營運及財務系統以確保其符合本局相關政策、程序、指引,以及相關法例的規定,並檢討辦事處在資源運用方面是否達致應有的效益、效率及符合經濟原則;
(二)審閱內部審計組提交的報告,並建議改善措施;
(三)按需要或全局的要求,指示辦事處進行特定的檢討或調查工作;及
(四)監察辦事處內部審計職能的成本效益。
召集人 |
成員 |
秘書 |
---|---|---|
李永富先生 |
林群女士, MH |
內部審計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