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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員再培訓局將於本年12月起放寬課程報讀資格

僱員再培訓局將於本年12月1日開始,把服務對象範疇擴大至涵蓋15歲或以上、及具副學位或以下教育程度的人士。再培訓局會增撥資源,按市場需要增加培訓名額和開發新課程,為更多有需要的人士提供適切而具備就業前景的再培訓課程,提升他們的就業能力。

僱員再培訓局主席田北辰歡迎政府准許該局同於12月起,可運用從外傭僱主徵收的僱員再培訓徵款,以大力發展和完善再培訓計劃。

田北辰表示:「僱員再培訓局將進入一個新里程,對培育香港人力資源作更大的承擔。局方正進行策略性檢討去提升服務及運作水平、界定日後的角色和職責、以及未來的發展路向,並於本年年底前向勞工及福利局提交報告。」他相信再培訓局在資源配合下,會因應實際情況和需要,分階段擴展再培訓課程範疇和服務,以確保資源運用的效益。

配合放寬服務對象的年齡和學歷限制,僱員再培訓局會於12月起取消申請人須具有兩年工作經驗的規定,並在今年度(即2007-08年度)率先增加約一萬個培訓名額,增幅約佔全年學額的一成,並悉數用作開辦全日制就業掛鈎課程,讓更多有需要的市民可藉著再培訓課程投入勞動力市場。再培訓局會按步擴大培訓名額及開辦新的課程,計劃在2008-09年度將培訓名額由現時每年約10萬個增至15萬個,以滿足新增服務組群的就業需要。而在2009-10年度將開始擴展至為在職人士提供培訓服務,包括協助不同行業的企業進行人力資源培訓及持續的技能提升,培訓名額亦將進一步增至20萬個。

僱員再培訓局多年來一直以30歲或以上,中三程度或以下的失業人士為主要服務對象。因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決定,再培訓局將於本年12月1日開始放寬報讀再培訓課程的資格,並接受年齡由15歲起、學歷在副學位程度或以下的待業及失業人士、而在港不受任何逗留條件所規限的香港居民報讀再培訓課程。而由2009-10年度起,符合上述條件的服務對象即使屬在職人士,亦可參加再培訓局提供的課程。

隨著服務對象範疇擴闊,再培訓局會與更多培訓機構合作,逐步推出更多不同類型的培訓課程,讓學員有更多元化的選擇,並致力回應不同人士的就業期望和需要。

就局方獲准運用從外傭僱主徵收的僱員再培訓徵款,田北辰強調該局會繼續以負責任和審慎的態度來妥善運用再培訓計劃的經費,確保公帑用得其所,投資在本港的人力資源上,不負社會和公眾人士的期望。

發佈日期:24/1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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