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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須知

僱員再培訓局開辦的培訓課程是為15歲或以上及具副學位或以下的本港合資格僱員(包括新來港人士)而設。

 

報讀本局所有培訓課程的基本申請資格︰

  • 香港合資格僱員(即合法在香港居留並可無條件自由受僱或工作的人士,包括香港永久性居民及新來港定居人士);及
  • 年齡在15歲或以上;及
  • 學歷在副學位或以下程度;及
  • 申請人須符合課程的入讀資格,包括個別課程的相關行業或職位的發牌條件或法例要求。

 

有關申請須知的詳情,請按這裡查閱「課程總覽」

請按這裡下載「課程申請表」

請按這裡下載「課程申請表附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