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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處行政架構

本局辦事處由行政總監領導,由四個部門及獨立的內部審計組組成。當中,四個部門各由一名副行政總監負責統籌相關工作。四個部門的副行政總監包括副行政總監(業務發展及傳訊)、副行政總監(機構事務)、副行政總監(質素保證)及副行政總監(培訓服務)。副行政總監以下設有七名高級經理,包括一名高級經理(就業服務)、一名高級經理(機構傳訊)、一名高級經理(財務及資訊科技)、一名高級經理(質素保證)、兩名高級經理(課程發展)及一名高級經理 (課程行政) ,分別負責有關組別。